通知公告

学生宿舍行为“十不准”

发表时间:2017-09-02编辑:点击:

1、 不准向窗外抛物、随地吐痰,乱丢乱倒垃圾;

2、 不准在宿舍内乱贴乱画、停放自行车;

3、 不准私拉乱接电源,使用酒精、蜡烛等明火;

4、 不准在宿舍内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;

5、 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和从事经商、传销、散发传单等活动;

6、 不准在宿舍内男女生互串,严禁留宿他人;

7、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、电饭煲等大功率违规电器;

8、 不准在楼道、宿舍里大声喧哗、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;

9、 不准破坏宿舍、楼道消防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;

10、 不准在走道上放置鞋柜及其它物品,确保消防通道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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